不誠實取用電腦定義未明 蕭源涉洩試題案押後至明年再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8/31 11:11

最後更新: 2019/06/18 13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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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被告蕭源(原名蕭志勇,左2)及第4被告蔡怡(原名蔡盈盈,右1)今早出庭應訊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中文科補習天王蕭源與其助教兼妻子蔡怡,涉聯同兩名文憑試中文口試主考員,以手機傳送及接收2016及2017年文憑試中文科試題等保密資料,被控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等。案件今日(31日)原定答辯,惟控方將案申請押後4個月,指因高院法官早前認為控罪定義有問題,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4日再提訊。期間各被告獲准以2,000元保釋外出,並獲取消到警署報到的要求。

涉案首被告蕭源(原名蕭志勇;42歲)、次被告張國權(43歲)、第3被告吳宏樑(43歲)、第4被告蔡怡(原名蔡盈盈;33歲)。蕭分別聯同次被告及第3被告被控兩項串謀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,蕭另與妻子同被控一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。

資料顯示,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3名女教師及另1名女敎師,涉將面試試題以手機拍照後外洩,4人早前就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脫罪,律政司提出上訴,但遭高院暫委法官彭中屏早前駁回申請。法官質疑律政司錯誤理解法律,認為控方是基於各被告錯誤地使用電腦,但被告使用自己的手機及電腦進行涉案行為,並不構成罪控所指的「取用電腦」。

律政司內部其後發出備忘,暫緩以不誠實取用電腦作檢控,而已提訊之案件則押後一段時間,以待律政司就判決上訴至終院為止,律政司就判決申請上訴至終院,聆訊將於下周進行。